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vTaiwan議題

說明

問卷網址:

https://audreyt.typeform.com/to/zeFg10

原版

小字典:

指導性:具有解釋法律權責,並得對法律適用對象進行法律遵循之指導,包含以輔導、協助、勸告、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,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。

專責性: 專門執行此項業務,並負其責任。

獨立性: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,自主運作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。

行政處分: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,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。

議題一、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之需求與必要性?

世界各國如歐盟各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紐西蘭、澳洲;亞洲地區如南韓、新加坡、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等均設置個資與隱私保護之專責機關,日本亦於西元2016年成立個資保護專責機關,我國如順應國際潮流,為統一個資法適用的法律爭議,是否有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之需求?其必要性為何?

 

議題二、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應具備何種條件?

參照世界各國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均具有專責性,惟獨立性的內涵不盡相同,如我國未來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,除具備專責性之外,是否須具備獨立性之要件?或須具備其他何種條件?

 

議題三、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是否應為一行政機關?其監督管理之範圍為何?

參照世界各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之組織屬性,有設立行政機關(如加拿大、南韓、日本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等)或半官方組織(如英國),如我國未來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,是否應為一行政機關?其監督管理之範圍除了非公務機關之外,是否應包含公務機關?

 

議題四、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是否應設立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之高度獨立性機關?

參考歐盟個資保護規則(GDPR)第52條規定要求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須具備之「獨立性」要件,如我國未來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,是否應設立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之高度獨立性機關?或是一有獨立組織法規、預算及作成行政處分能力之行政機關即為足夠?

 

議題五、如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,應為何層級之機關?

考量指導性、獨立性、作成行政處分之能力等要件,如我國未來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專責機關,應成立二級行政機關、三級行政機關、二級獨立機關或三級獨立機關?

中二可解版

說明文字

【議題說明】

我國雖然有訂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

但偶爾會出現不同機關在適用個資法的時候,見解不同的情形。

【國外作法】

參照國際立法例,有制定個資法、隱私法的國家,

如英國、加拿大、日本、南韓、新加坡、菲律賓,以及馬來西亞等,

大多有設置專責的機關,專職負責解釋、處理相關的問題(專責性),

為了避免政治力、商業因素等外力的介入,

這些機關通常也具有不同程度的獨立性

(各國比較:https://www.slideshare.net/vtaiwan/vtaiwanv2)

【問卷說明】

vTaiwan將藉由本問卷,

蒐集大家對於我國成立個資與隱私保護的專責機關的想法,

歡迎關心這個議題的朋友填答,

之後會將大家的想法納入,請相關機關考量法規調適的可能!

宣傳用翻譯蒟蒻(?)

「個資隱私誰來管!?」

P1.

當您覺得個資被侵害的時候,該怎麼辦呢?

找警察?上法院?

許多國家都有個資和隱私保護的主管機關

<地圖>

P2.

有些是政府機關,有些是半政府機關

負責的對象和機關的層級也不太一樣

<表格or圖>

P4.

那麼,台灣到底需不需要成立個資隱私的專責機關呢?

好處

1.避免不同機關做不同解釋(\我覺得可以/ \我覺得不行/)

2.可以加入ICPPC,跟上國際潮流不邊緣

壞處

1.

2.

P5.

個資與隱私保護主管機關